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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的实习报告汇总(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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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的实习报告汇总(精选3篇)

法务的实习报告汇总 篇1

众所周知,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以致用,历来为法律人所推崇。在现今的教育体制下,学校里学到的更多是理论知识,在实践方面还是有所欠缺。这样如果在大学期间不进行针对专业知识的实习,毕业后只能是一个会背法条、能讲法理,但是面对司法实务工作却一头雾水的不合格的法律人。如果这样的毕业生流入社会,投身司法实践,能够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恐怕是值得怀疑的。就像学习游泳,教练在课堂上将各种各样游泳的技巧,听者貌似也学到了很多,可是一旦被推进水里,依然不会游泳,更有甚者会有淹死的风险。学习法律也一样,同学们私下里经常说:老师课堂上讲的东西好像自己也听懂了,就是那么回事。可是,一旦在生活中有人问及相关的法律问题,却常常哑口无言,说不出所以然来。这就是缺乏实践性锻炼的结果。

学校安排在大二暑假实习,我认为是很科学的。首先,大一时候还没有接触相应的专业知识,实习为时过早;其次,大三暑假大部分同学都要准备司法考试,时间安排上会有冲突,而司法考试对于学习法律的人来说又是至关重要的;第三,经过大一大二的学习,专业必修课大部分已经接触,也相应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思维,在知识储备和思维方式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这个时候去实习效果最好;最后,经过实习,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必定会或多或少地考虑相关实务问题,容易把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不再纸上谈兵。带着实践中遇到的、听到的问题去思考理论问题,一定会产生不同的更加深刻的认识,对理论知识的掌握也会事半功倍,而且杜绝了人云亦云的欠佳的学习习惯,易于形成独立思考的习惯。不管将来是否从事司法实务工作,这对我们的成长都是一笔很大的财富。

事非经过不知道。以前在课堂上老师常常会结合自己代理的案子来讲授知识,自然而然地会涉及到对当前司法现状的认识。但是因为没有亲身经历过,总觉得老师在

危言耸听,夸大其词。然而,当我们去实习,也亲身投入到司法实践中的时候,才会明白老师当时说的是多么深刻。

本次实习,好多同学都去了法院。而我因为种种原因去了公司。以前总以为公司法务工作人员就是合同保管员,公司不是十分重视也没有什么地位。但是在中建三局实习的这段时间才知道自己错得很远。在公司或许不如在法院接触的案子多,但是在这里依然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学无止境”,的确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

7月11日早上8点钟,我们在李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位于武珞路的新时代商务中心,也就是此次实习的单位——中建三局。李老师把我们带到四十三楼法律事务部,部门的李主任很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并把部门的其他工作人员介绍给我们。局法务部共有七个人,其中五个都是中南的校友,大家都感到十分亲切,有很多共同语言,就像在学校里一样。过后,李老师再一次强调了实习期间的纪律和我们应该注意的事项,暑期实习就算正式开始了。

在实习之前,我对中建三局的名字是很陌生的,但是通过在单位的实习,我才逐渐了解到中建三局原来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大公司。

中建三局全称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12月29日,是具有多功能、集团化经营的大型建筑安装骨干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630万元。经营范围涉及各类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咨询、建筑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路桥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和批发等。

公司是以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筑三局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香港协兴建筑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澳门)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下辖单位主要有:中建三局第一、二、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控股子公司,以及总承包公司、股份公司(北京)、股份公司(沪)等非法人实体。

公司全面继承了中国建筑三局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取得的工程业绩:截至目前,共有湖北省电力调度楼、厦门嵩屿电厂、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总部综合大楼、上海国际网球中心、天津泰达司法服务中心、河南省职工之家、武汉协和医院外科病房大楼等63项工程荣获中国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深圳金福大厦、河南报业大厦、中铁十一局办公科研综合楼、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学楼、广西玉林体育馆等541项工程被评为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和样板工程;武汉世界贸易大厦、

深圳鸿昌广场、南宁市建设大厦技术业务综合楼及地王国际商会中心等5项工程获得“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金牌示范工程”荣誉称号;辽宁广播电视发射塔主体工程成套施工技术、武汉国贸大厦综合施工技术、复杂空间钢结构施工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等369项科技成果获得各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7项,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68项;开发总结出工法174项,其中国家级工法18项,省部级工法42项;共有77个QC小组获得全国优秀QC小组称号或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称号。

此外,中建三局还创造了中国建筑史上的几个第一:

1985年,创造三天一层楼的“深圳速度”;

1997年,创造两天半一个结构层的“新深圳速度”;

1985年,华夏第一高楼深圳国际贸易中心(160.5米);

1991年,亚洲第一高塔天津广播电视塔(415.2米);

1997年,中国第一高楼深圳地王商业中心(383米);

20xx年,世界最高楼顶高度上海环球金融中心(492米)。

公司现有员工15700余人,其中,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4人,高级职称1400余人,中级职称4000余人,技师792人。拥有各类国内外技术先进的机械设备近20xx台(套),总功率9万千瓦。年施工生产能力200亿元以上,合同成交额300亿元以上。施工队伍分布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并在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阿联酋、坦桑尼亚、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佛得角、泰国、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承担了工程建设、总包管理、房地产开发和劳务输出等业务。

凭借自身强劲的综合实力,20xx年由公司牵头,以中建总公司名义承接了合同总额为39.5亿元的亚洲第一高楼——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大厦;20xx年初中标了合同金额高达46.5亿元的中央电视台新台址项目(CCTV)主楼工程,这是目前中国房建项目中单体面积最大、合约金额最高的建筑;年中又联合香港协兴公司承接到118层的香港Mega Tower大厦钢结构工程;20xx年成功拓展铁路市场,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名义承接了合同总额38.63亿元的武广客运专线武汉站及配套工程;20xx年,又承接了世界最高全钢结构发射塔——河南省电视发射塔钢结构安装工程。实现了建筑领域的一个又一个新突破,为中国建筑史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了解到中建三局这么多的辉煌成就之后,不禁对我能在这样的公司实习而感到骄傲。于是,在接下来的实习工作中,我始终能保持一种不懈怠、不推脱、敢承担的工作心态。

公司法务部不像法院那样有各类形形色色的案件,相对来说比较单一。只要民商法功底足够扎实,有些工作做起来并不是那么困难。我们涉及的主要是合同文件、保函和招、投标文件。

首先我们做的是将上千份混在一起的合同、保函和招投标文件按照时间顺序分类整理并编号列出清单。这是一项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琐碎枯燥的事情,没有任何技巧可言,更不会涉及学到的专业知识。开始我不理解为什么给我们安排这样的工作,后来才明白,这锻炼的是我们的耐力。任何一个人进入公司以后都不可能直接参与公司的决策,而都是从最基层、最琐碎、最不起眼的事情做起。只有能够静下心来,不急不躁把小事情做好了,才有可能担当得起大事情。古语有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连最琐碎的事情都不愿意做,那怎么能做大事情呢?那有谁敢把大事情交给你做呢?

这上千份文件我们整理了足足三天时间,其中也有厌烦的时候,但是我都坚持了下来。回过头来再看看自己的工作成果,还是蛮有成就感的。可别小看这简简单单的工作,首先,它需要一丝不苟地对待,因为稍微粗心大意,就可能会把编号排错,一个错了就会像米诺骨牌一样都错下去。所以在工作中来不得半点马虎。在学校学习过程中出现了错误,老师指出来改正就是了,或许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是在单位就不一样了,每一个人都要对他的工作负责,任何一个细节的疏漏都有可能导致全局的失败,因此一定要慎之又慎。加之三局的合同标的都是很大的,基本都是几千万上亿元,因此决不能在我们的工作中出现纰漏,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其次,工作当中会涉及许多计算机操作知识,这就需要我们熟练掌握常用的微软办公软件,比如WORD、EXCEL、PPT等。还有,这项工作需要我们实习同学相互之间默契的配合。从分类到排序,从编号到列单,哪一步都离不开同学的合作。

就这么一件小小的工作,要把它做好就需要较强的耐力、足够的认真、默契的合作和必要的计算机操作知识。看来,实践中的许多事情都不像我们想象中那么简单。此外,“处处留心皆学问”,如果在工作中我们稍微留心的话还会有以外的收获。譬如说以前在课堂上老师会教给我们保函的定义、作用等等,但那都是很抽象的东西,而这次在中间三局实习,真真正正接触到保函,才会深刻理解并牢记保函的定义和作用。在譬如说合同,老师讲合同法时必然会讲到合同的条款,但现在实实在在看到一份份合同,才从本质上了解到合同条款的庐山真面目。如此从很小的细节中能够学到的东西,不胜枚举。

中建三局法务部编有一份内部杂志叫《法务通讯》,由据法务部复杂编辑工作,内部员工投稿,并只在公司内部流通,旨在增强公司各部门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就在我们第一份工作做完不久,新一期《法务通讯》马上就要出版,于是陈师姐让我们审稿。

起初和对待整理文件一样,觉得这是很简单的事情,不就是找出错别字和不通顺的句子嘛,于是也没有很认真地对待。结果我们审过的稿子,师姐还是可以看出很多错别字。虽然师姐没有批评我们,但我还是感到很羞愧——这纯粹是态度的问题。一个人不端正态度是做不好任何事情的。态度决定一切,有了好的态度不一定能把事情办好,但是没有好的态度事情一定会办砸。

我吸取了这次教训,接下来认认真真地审稿子,发现还是能够学到很多东西,真正是“世事洞明皆学问”。因为交上来的稿子都是与司法实务有关的文章,都是作者对在一线事务工作当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反思,都是提炼出来的精华,而这些恰恰是我们在学校里学不到的,在社会上也看不到的。我开始后悔自己当初没有认真看这些稿件,这是多么宝贵的学习机会啊!譬如说与合同有关的许多名词,以前只是似是而非地懂一点,不求甚解。现在拿出来才发现别人分析的是如此透彻,如此精辟。这对于更加深刻地理解和运用合同法以及经济法都有很大的帮助。在这里,暂举两例说明问题。

比如在工程建设合同项目里面,我们经常会遇到诸如EPC等字眼。那么,什么是EPC呢?它的特点是什么?运用这种模式可能会产生哪些法律风险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恐怕就不是很清楚了,但是通过审稿,我们可以得出答案。在成都公司陈川的《EPC项目合同法律风险简析》一文中,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理解EPC: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最基本的模式有两种:一是由业主把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分别委托给不同承包商的模式;另一种是业主将设计、采购和建安委托给一个承包商的模式。EPC则是属于后者,是一种国际通用的工程总承包模式,自上世纪80年代起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逐渐兴起,主要运用于石油、化工、加工制造、供水、交通运输、电力等技术复杂、投资巨大、设备采购量众多、管理难度奇大的领域。其工作内容包括Engineering(E-设计)、Procuring(P-采购)和Constructing(C-施工)三个部分,即:将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三方面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去实施或组织实施。EPC,有著作表述为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三者首字母组合,也有的将其表述为Engineer-Procure-Construct,而在FIDIC银皮书中则表述为Engineer、

Procure、Construct。EPC,三者有一定的顺次发展关系,即:E、P和C;但实施过程中,三者却是密切联系,互为依存,实为一不可分隔的。

再比如,在国际经济法中,我们了解了BT和BOT项目,可仅仅只是皮毛了解而已。真正同人谈起,估计也是不知所云。而通过《BT模式基本理论和风险管理问题研究》的审稿工作,我们就可以较为深入地了解究竟什么是BT,什么是BOT,以及这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BT,英文名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它是BOT(Build-Operate-Transfer)投资-建设-移交的一个变种,BOT是当今国际项目融资中在基础设施领域运用的比较广泛且运作模式很成熟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它始于奥热扎尔于1984年在讨论土耳其公共项目的私营问题时在历史上首次提出了BOT的概念。BT模式在发展中国家中运用较多,通常运用在投资额大、运作周期短且为非营利性的关乎重大民生的基础设施类项目上。BT模式指项目发起人通过对特定的投资人予以授权,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移交给项目发起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在一定的期限内分期向投资人支付项目的总投资和合理的投资利润。

几天之后,看着散发着油墨的《法务通讯》分发到局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想象着这里面也蕴含着我的一丝劳动,就十分激动。

中建三局是一个大的建筑公司,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一些诉讼。加之我没有在法院实习,出庭亲历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是比较困难的,因此我很珍惜每一次可能的出庭机会。终于李主任说有个他作为被告中建三局诉讼代理人的案子7月28日要开庭,我马上向李主任说明我的意愿,他很爽快地就答应了。7月28日这天,李主任、陈师姐和我来到武昌区人民法院,借此我亲历了一个案件的整个庭审过程。虽然民事诉讼法在上个学期已经学完,对民事诉讼程序已有一定的了解,但是总感觉理解不是很到位。是的,我知道庭审要经过庭审准备、审理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宣判等阶段。但是法庭调查究竟如何调查证据,法庭辩论时原被告双方究竟是怎么样进行质证的,这些问题我都很模糊。但是真正参与一次庭审,加之我们已有的理论基础,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再一次证明,像法律这样的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只吃透教材上的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经过实践的再次检验。人们的认识过程是一个螺旋上升的经过,要经过两次飞跃。在实践中形成一定理论用来更好地指导实践,这是认识的第一次飞跃;把理论放回到实践中检验是否正确,这是认识的第二次飞跃。

只有经过两次飞跃,人们的认识才会是正确的。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对第一次飞跃的认识掌握地较多,而对第二次飞跃的认识则不够。法律是用来调整社会生活的,而社会生活是及其复杂多变的,因此我们读懂了社会这本大书,就一定能读懂法律。把书本上学的法律知识放到实践中检验,再反过来用实践中得出的经验改造理论知识,这必然是一种正确的学习方法,不仅仅只适用于法律学习。

而且这次出庭的经历也是我对法院的认识有了一定的改变,或许是更加客观的认识。以前在我印象中,法院、法官就是冷冰冰的,庭审过程肯定是及其庄严肃穆、令人不寒而栗的。其实不然,法官首先也是普通人,法院的目的就是解决社会纠纷,加之民事案件的性质,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可怕。走下审判席主持调解的法官其实也是很平易近人的。

在工作做完以后的空闲时间,或者下班休息时间,我更多的会倾听别人的谈话,我认为这也是一种学习的途径。那天听到两位老师在谈话,其中一个说:“你都是执业十几年的老律师了,怎么还跟我谈法律问题啊?”我当时的确很震惊,以前在课堂上听老师讲过,由于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还不够完善,因此会存在一些司法腐败的现象,这其实是发展中的问题,是可以在发展过程中逐步解决,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逐步完善,极个别司法腐败的现象必然会消失。纵使这样我心里还是一时难以平静。即使我国现阶段法治还不够完善,但这也不能作为极个别司法工作者腐败的理由。我想,我们这些未来的法律人的确是任重而道远,法治由不完善到完善可能要经过一代人、两代人甚至更多人的努力,我们必须把这跟接力棒接下去,拼命地往前跑,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完善,为了消灭最后一片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而不断努力。而目前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好好学好专业知识以及各种必备的知识,把自己武装到牙齿,才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游刃有余。

7月11日到8月20日在中建三局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将会是我大学生活最难忘的记忆之一。在这段时间里,收获了很多,感悟了很多,仿佛也成熟了很多。首先,自己的基础知识有些掌握的并不是很扎实,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会有捉襟见肘的感觉。这是硬伤,在以后的学习中必须补上来。知识掌握不牢固,再怎么讲究技巧也是徒然;基础不牢固,学的再多也不过是空中楼阁。通过在实习中找到自己知识掌握的短板,以便在日后予以补正,也算是一种收获吧。其次,要学会踏踏实实干实事,不能好高骛远,眼高手低,最基本的工作其实也有很大的发挥空间,只要自己用心做,就不比其他工作收获的少。生活中的事情都是循序渐进的,不要妄想自己一毕业就可以干出

一番大事来。那种人才不是没有,但更多的是需要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走向成功的。第三,必须尽可能地增加自己将来就业的筹码,技多不压手,多掌握一门技艺就多了一条路,就具有了比较优势,成功的可能性才会更大。还有,团队合作精神不可少,同时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更不可或缺。现代社会是一个团结才会更强大的社会,因此必须学会如何在团队中发挥自己的优势,如何使团队的整体实力大于每个个体简单相加的实力。现代社会也是一个竞争的社会,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才不会更具有竞争优势,才会占据更多的社会资源。现代社会更是一个博弈的社会,或许你不一定得做到最好,但是你必须做到比别人更好,这样才能避免被淘汰的危险。最后,多留心、多观察,生活会在你不经意之间给你意外的惊喜,否则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受到命运的宠幸而兀自哀叹命运的不公,却不知道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

接下来,还是得谈谈我们专业。本来法律是一个很好的专业,现在依然是。或许它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糟糕。其实专业并无好坏之分,好专业差学生依旧难有一番成就;“坏专业”好学生照样也有用武之地,就看你自己怎么对待。无须怨天尤人,只需勇往直前。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与社会生活联系很紧密,因此学习法律不要也不能脱离实际去啃书本。实践、实践,我很强调实践,那是因为实践出真知,这是真理。真理重复一百遍都不为过,因为人们常常因为它是真理而容易忽略。现阶段,我国正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学习法律正大有作为。

法务的实习报告汇总 篇2

20xx年1月,我进入XX有限公司担任法务助理职务,在以后的几个月中跟着公司的法务一起学习处理公司业务交往和劳资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及我跟随的公司法务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四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协助健全XX有限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完善;协助XX有限公司在预上市过程中涉及法务方面的内容,提出法律建议,并协调做好申报工作和纠纷处理;负责联络、协调律师事务所和相关方,配合处理XX有限公司重大法律事务、为XX有限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维护XX有限公司合法权益;收集、整理、公布与XX有限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信息等等。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跟随公司法务和公司外聘彭城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一起,就企业制度完善、业务合同审核、重大案件解决、劳资纠纷等法律事务进行实习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实习期间的主要工作:

(一)参与、协助了公司工会的建设和完善,

参与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章程等文件的起草和出台,结合XX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充分调动公司内外各种资源,力求使公司在法治范围内做到规范运作,努力达到依法治企的目的。XX有限公司建立时间比较晚,于20xx年开始运作,公司规模比较大,有1500多名员工,汇聚了行政类和生产类的各色人群,人员组合比较复杂,由于公司发展比较迅速,而相关制度、规章及工会建设没有相应的跟上公司发展的步伐,在处理员工关系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公司人力资源部及法务在意识到这个问题后积极的进行改进和完善,先后出台了《XX有限公司工会规程》《XX有限公司员工违纪处理办法》《XX有限公司基本法》等文件,在规范企业管理等方面迈出了重大的一步,使公司员工有自己维权的途径,也使公司有规范员工行为的准则。

(二)夯实基础,加大了合同管理力度。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事务的基础工作,根据XX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了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大了合同管理力度。按照目前XX有限公司合同是以各部门自行管理为主的实际情况,XX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的规定,建立了合同的签约授权、合同专用章、合同招标、合同文档管理等项制度,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使合同管理更具可操作性。在年初以来,在合同管理工作上所做的改进主要有:

1、夯实基础,对合同基础资料、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得到加强。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实行分类、分期管理;建立合同动态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分析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合同管理和杂志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建立XX有限公司合同合同科,专门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盖章保管、使用,合同的签订要严格执行三项审查制度,用章必须要有主管领导的签字。

3、狠抓制度的落实,避免有令不行的情况。XX有限公司建立了比较符合现状的管理制度,但是制度如果得不到落实,那就会使现在这种合同分散管理的情况完全得不到制约。XX有限公司明确,各类合同须经审查和批准,未经审查和批准的合同,合同科不予盖章,财务部门不予结算付款,合同的订立、审查、结算等必须按规定执行。

4、除了各种经济合同之外,把员工保密协议合同、劳动合同等也纳入到XX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范围之内,使合同管理更加恰当的为XX有限公司服务。

(三)消除陈年旧账,搞好纠纷处理工作。

XX有限公司以往经济纠纷较多,今年以来公司积极妥善的处理了部分历年转接的纠纷,挽回了公司的损失。如2月份在徐州中院二次开庭的我公司和春晖贸易公司的煤炭买卖纠纷案件,涉案标的达1000多万元,一开始时对方起诉我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而我公司反诉对方未按期发货,是我们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此案从20xx年中期一直打到现在,在中院的协调下进行处理。

二、通过实习,我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四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就目前XX有限公司法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大胆的提出以下几点:

(一)法律工作参与XX有限公司管理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

作为在法治国家中的一个现代企业来讲,法律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XX有限公司的中心工作中,可以说随时随地都要与法律打交道,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和版权中体现得非常明显。但是按照XX有限公司目前法律工作开展 的情况来看,法律工作范围仅仅局限于在合同管理、纠纷处理及少数事务性工作;从深度来看,也仅仅是做一些简单的程序性工作,很难从实质上起到维护XX有限公司权益的目的。

(二)法律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还需加强。

今年XX有限公司业务量的增加,借调了法律工作人员参加,由于时间和精力实在有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工作的深入开展。另外一方面XX有限公司法律工作人员尚未取得法律资格证书,实际工作经验还显不足,对于工作也有一定的影响。

三、经过实习,我对今后XX有限公司法律工作提几点思路及建议:

(一)强化法治意识,加大法律工作的力度。

XX有限公司领导十分支持法律事务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工作的力度,通过深入开展普法活动,使全体员工逐渐培养起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法律事务工作要更积极地参与到XX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配合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在合同签订与履行、投资项目等工作中严格把好法律关,完善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使法律工作能从实质上维护XX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通过各种手段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通过自学、参与培训及交流等手段,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实际经验方面的能力,取得法律资格证书,这样才能搞好的维护权益。建议上级集团能多组织相关的培训和交流,学习先进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并进行交流推广,以其之长,补己之短。

在实习过程中还在公司运营、管理、其它具体操作等方面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实习期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公司法律制度完善、合同管理、纠纷处理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合同文书、保密协议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法律知识,和强化了自己的法律意识。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虽然不是在法院等机构实习,但我也学到了法院里学不到的东西。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律师、法律顾问及多个行业的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法务的实习报告汇总 篇3

通过实习,我巩固并检验了研究生期间学习的专业知识,并就目前**科技有限公司法律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了其中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工作参与**科技有限公司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作为法治国家的一个现代化企业,法律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心工作中,可以说随时随地都要与法律打交道,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和技术服务方面体现得非常明显。但是按照**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法律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法律工作仅仅局限于合同管理、纠纷处理等少数事务性工作;从深度来看,也仅仅是做一些简单的程序性工作,很难从实质上起到维护**科技有限公司权益的目的。

(二)、法律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改善。随着规模的扩大,人员的增加,公司开始关注法律工作,但由于时间和精力的有限,在很到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工作的深入开展。另外,由于实际工作经验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