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种购销合同【精选3篇】》
草种购销合同(精选3篇)
草种购销合同 篇1
甲方:(采购方)
乙方: (供货方)
(附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加章复印件)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项目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标的
附:甲方签章商品清单(格式)
商品名数量单价金额说明
(以甲方采购清单为准)
二、采 购
1.方案目录确认:由乙方按甲方提供采购目录方案进行采购配货,甲方同意在实际采购过程中,乙方保留 %的随机调配余地。
2.技术标准确认:乙方按技术要求做出样品,由甲方确认。
3.采 购:在甲方目录确认和技术确认后,由甲方预付 %订金,乙方在确认甲方预付定金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采购,并将本项货物送发至甲方指定地点。
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全部为真品商品,并承担相关完全法律责任。
三、发货验收与调退
1.发 货:
(1)包装:按标准件规格。外帖包单。
其它包装要求:
(2)托运要求:
收货单位:
详细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手 机:
邮 编:
发货时间:
发货或承运人:
电 话:
发货清单:随货□特快□传真□电子邮件□ E-mail:
托运/提货单:随货□特快□传真□证明□门对门□
四、运费付款:预付□对付□代付□(填√)
2.验 收:货到 天内,由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凭发货清单验货,过期视为验收无误。
3.调 退: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约定验收最后时间后三天内通知乙方,乙方保证在 天内及时调换。所有厨卫商品,只要是甲方目录确认,又没有质量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调退。
五、付 款:
1.由乙方出具正式财务发票。
2.全货按 %折优惠付款。实际付款为 元(依发货清单验收为准)。甲方承诺在货到验收无误后 天内,将减除预定金后的全部货款付到乙方财务书面指定以下帐户,其它付款视为无效。
户 名:宁波鑫宝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帐 号:
六、协议终止和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自然终止。
2.协商中止,依协商办法解决。
3.单方中止协议,负完全赔偿实际损失责任。
4.供货时间每晚一天,赔付1%。商品采购合同由提供!
5.付款每晚一天,赔付1%。
6.本协议共 份。甲方 份,乙方 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7.本协议签署和执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
甲方: (章)
乙方: (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草种购销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种子种类、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种子质量以标签为准。
品种名称
规格(kg/袋)
数量(kg)
单价(元/kg)
总金额(元)
备注
紫花苜蓿
25
100000
23
2300000
合计(大写)
贰佰叁拾万圆整
二、质量标准:
种子质量标准,以国外供货商提供的官方检验报告或国内官方草种检验机构 提供的检验报告为准。必须有海关的准入、检疫证明。所出售品种不含检疫性病虫害。进口种子的,供方应附中文标签。
三、提货时间、地点、运费的承担:
需方指定时间、地点交货,供方送货。
四、结算方式和期限:
合同签订后,需方在收到货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五、抽样及鉴定:
1、双方在交提货时必须同时取样封存,以备日后种子的复检和鉴定功能,取样费用由供方承担。
2、需方收到种子后可对其进行复检,如对供方提供种子发芽率、净度有异议时,须在一个发芽周期(23日内)复检完毕。复检无异议在约定的期限内一次性付清货款。如有问题应立即通知供方封存认为存在质量问题的全部种子,供需双方共同进行发芽率测试,需方无条件逾期则视为供方提供种子符合合同要求。
3、如发生种子质量纠纷,仲裁或诉讼中的鉴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四条进行。双方封存样品为唯一鉴定依据,除非双方另行约定。鉴定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垫付,由有过错一方负担。发芽率、净度、水份三项指标以室内检验为准,纯度指标以“种植鉴定”为准。(纯度大于等于98%,净度大于等于98%,发芽率大于等于85%,水分大于等于7%。)。
六、违约责任:
1、供方若所供草种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需方若未按时支付草种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诉讼条款
1、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法院管辖。
2、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赔偿责任,供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仅对本合同需方承担法律程序及实体上的责任。
八、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封存样品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草种购销合同 篇3
甲方:储运商场
乙方:滇雪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为使乙方产品在甲方所在地推广销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 甲方在当地(个旧市区)销售乙方生产的各种瓶装的调和油、菜籽油,甲方是乙方在当地的独家经销商。
二、 乙方对提供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并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qs认证)、工商执照等相关文件。
三、 供应价格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变动,如市场价位变动,须经双方协商认可,才得调整。
四、 乙方供货后开据增值税发票(13%)给甲方,甲方一般情况下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款项。
五、 为鼓励甲方在合同期内分销乙方产品,甲方销售乙方产品30万以上,乙方从供应价格中提出10%返利给甲方,购买宣传促销车,该车产权归甲方所有,30万以下的返利双方商议。
六、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时间从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
甲方: 乙方:
工业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