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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承包劳务合同【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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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承包劳务合同(精选3篇)

水电工承包劳务合同 篇1

发包单位: (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__大厦项目地下室水电工程项目,经内部劳务招标,确定由乙方承包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甲方要求,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_大厦

第二条、工程地点

街区

第三条、承包范围

_大厦地下室水电系统(除消防系统外)及防雷系统的施工。

第四条、承包内容

1、地下室所有室内外给水(环境给水除外)、室内排水、强弱电、避雷、预埋、安装及管网的防腐、油漆。地下室、电梯门厅、楼梯、灯具预埋安装、防雷系统及地下室钢板止水带安装,部分预埋件。具体施工做法和内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说明和修改通知施工。

2、材料的场内运输。

第五条、承包方式

1、包工(除主材及主材配件外)、包油漆、包辅助材料、包机械、包工具、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单价的形式进行承包。

2、包施工工具、施工电牌、电线、安全帽、水鞋、雨衣。

第六条、承包价格

1、根据上述承包内容,按建筑面积结算,以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2、甲方如需修改图纸和设计变更,价格双方协商调整。

3、付款的审批程序按甲方规定。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每月结算一次,并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18%,剩余2%作为二年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2、乙方收到款后,每月必须付清工人工资,并向甲方提供工资发放表。

第八条、工期

1、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

2、甲方需赶工期时,乙方应无条件顺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拖延工期,否则甲方有权增加人员或增加队伍进行施工,增加人员或增加队伍所完成的工程量从乙方的总工程量中扣除。

第九条、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国家的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等级以上。

第十条、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起。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处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另委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政策指导:通过教育、引导和监督,使乙方贯彻国家的方针、 路线、政策,遵纪守法。

(2)制定项目的管理措施,加强对乙方的技术质安工作指导、管理、 检查、监督,协调各班组的生产管理工作。

(3)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必需的施工图纸。

(4)保证及时供应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垂直运输机械。

(5)负责将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管线架设到各楼层总箱,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6)负责外墙脚手架的搭设。

(7)负责组织对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验收。

(8)施工期间,如发现乙方的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出现重大漏洞或未将工资发放到工人,经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收回工程承包权。

(9)负责代乙方办理生产工人伤亡保险和工伤保险,但乙方必须按承包工费的6‰上缴甲方作为保险费用。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颁布的各种管理条

(2)精心组织,保证按期、优质、安全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3)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必须按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下》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士条例》的规定,教育工人自觉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护设施,杜绝伤亡事故发生;若因违反制度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担。

(4)虚心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督促。

(5)负责对生产工人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坚持对各分项工程的自检的交接检查工作。做好班前交底,班后检查;做到工完场清。

(6)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并进行登证,人员进场后应组织办理暂住证,费用自理。

(7)每月必须付清工人工资。

(8)按承包金额的6‰向甲方上缴工伤和伤亡保险费。

第十二条、现场的管理规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管理。

2、乙方在施工过程应做到每道工序工完场清,不得任意毁坏、消费、没有工完场清的,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处罚班组。

3、严禁工人在工地吵闹、打架,如发现打架,每人每次罚款500元,3人以上参加打架每次处罚3000元以上,医疗费由先动手方负责。

4、严禁工人在工地内乱搭宿舍,乱用电炉及乱接电线,用电丝烧水,违者被管理人员查到,每次罚款200元,款项由承包人负责,造成严重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

5、严禁一切工人带其他人或亲戚进入工地,违者被甲方管理人员发现,没人每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离开工地。

6、禁止雇佣童工,如被有关部门发现,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7、乙方工人上班时如无戴安全帽及穿拖,每人每次罚款20元,发生大小事故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配比下料,浪费甲方材料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9、楼地面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打扫,保证施工场内清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乙方须将本组人员名册上报甲方,如需办理临时养老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

2、杜绝伤亡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2.4‰以下;如由于乙方发生工伤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必须及时汇报甲方并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将工程擅自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回收工程承包权。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须按期保质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如未能按期完成,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偿付违约金1000元。

2、由于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返工工期计入乙方施工工期,逾期完成违约金同上款。

3、如乙方施工度达不到要求,管理措施较差,返工次数较多,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其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由甲方清算后按70%付清,其余30%作为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五条、附则

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毕自行失效。

2、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分,乙方执一份。

甲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单位

乙方代表:

年月日:

水电工承包劳务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主体工程水电工程劳务承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事项:

l、临时设施的修建用王(不含甲方办公用房);

2、有关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方面的用工;

3、按该工程水电图纸所述内容的所有水、电安装用工;水、电所需预留孔的水泥砂浆浇灌用工:该工程的弱电所有焊接、安装用工;

4、制作用所有机械、工具由乙方自备;

5、甲方负责送电到现场,配备固定电箱。其余乙方自备;

6、施工过程中场地内应做到工完料清,整洁文明,所有材料按发包方指定地点分类堆 放整齐。

7、该工程所有的临时水、电工程用工;现场机械故障简单维修。

三、质量要求:

承包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施工,保证质量。如质量不符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承包方承担;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四、进度要求:

必须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紧跟施工进度安全生产,能安全、及时满足工程旋工的需要。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总工期:有效工期 天

六、工程质量标准:市优质主体。

达到市优质主体不奖不罚,达不到市优质主体罚 ,如被评为省级优质主体另外奖励 ,奖罚基数为劳务总承包价。

七、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1、安全标准: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乙方在签订合同示向甲方交纳全施工保证金,该安全施工保证金在乙方工程承包范围及事项全部完成后没有伤亡安全事故发生,甲方一次退还,如有伤亡应由乙方处理完事故后剩余部分退还。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凡验收不合格不能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文明工地标准:达到市级文明工地。

八、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按仙桃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所述面积计算,按每平方米

2、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发生变更,甲方不向乙方增付任何费用;

3、主体部分付款方式:主体工程的砌体第三层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 。主体工程的砌体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付总工程款的。

4、主体工程完工后,付总造价的,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安装至第六层后,付总造价的 ,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总造价 ,的质量保证金按甲方与仙桃市城图房地产开发公司约定同步支付。(注:正常情况下,主体完工后半年余款付清)

九、甲方权利与职责

1、甲方授权项目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乙方应全面服从项目部的监督和管理;

2、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应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国家及地区现场施工及验收规范 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范》进行监督管理;

3、甲方要经常性对施工的新老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

4、甲方提供塔吊、物料提升机、搅拌机、固定配电箱、水源及至施工现场配电箱的主干线,其余模板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和各类大小型器具、质量检测工具、设备照明用电缆电线、照明灯具均由乙方负责;

5、施工过程中甲方将按照分项工程质量检差评定内容,完全施工验收规范和工地文明施工的若干细节对乙方施工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如不符合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后延;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施工周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并按进度计划监督落实,在必要时应采取措施,确保施工进度;

7、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在施工工程中违反规范要求的进行经济处罚。对有害人生安全的部位,有权立即停工要求整改。

8、在工程施工中乙方如管理不善、人力不是技术素质低劣、野蛮施工浪费材料、模板材料供应不及时,拖延工期增大成本影响工程的全面施工计划或者是乙方不听从甲方的指挥和安排,甲方有权收回承包项目,并单方面终止合同,且只按已完成通过甲方验收的实际工程量人工费的80%和未经甲方验收的实际工程量的50%结算人工费(该人工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20%和50%作为对甲方的补偿费用,并按甲方通知时间无条件主动退场;

9、甲方提供乙方的办公室和仓库各一间;

10、甲方提供乙方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保证乙方的施工环境不受外界因素干扰。

十、乙方权利与职责

1、乙方在施工前配备工地负责人一名,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上建技术员一名,模板工一名,安全、质量检查员各一名,参与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施工管理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负责;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工程月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及时上报甲方审核并按进度计划实施;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材料应爱护,并经常维护保养,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乙方承包的项目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会审纪要、变更通知、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及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完成施工任务,听从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和指挥,积极配合各工种施工,接受甲方的安全、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规范标准,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确保该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5、乙方应对新老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甲方并对每发生一次事故处以罚款50-20_元;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种用品乙方要妥善保管,完工后如数归还,乙方劳务人员的其它劳务用品及安全带、安全帽和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按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材料必须堆放整 齐,道路畅通,并创市文明工地;

8、施工现场搭设电源和接线装置由乙方派专人负责,严禁私拉乱接,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GJG46—20_标准执行;

9、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高空作

10、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内部管理,严禁发生员工聚众打架尊件,如有发生每次罚款 500元,并追究当事人责任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11、乙方应保证工程的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月艮从和接受一缓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挥,若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检验因乙方施工出现的不合格,乙方应全力整改并承担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如质检不合格,每次乙方自愿承担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费用,如安检站下达一次安全停工通知,甲方对乙方罚款20_元,该损失费用利罚款均从乙力劳务费中扣出(属于甲方责任除外);

12、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卫生清理及管理,保证每次检查时施工现场清洁 卫生;

13、乙方必须按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施工,保证建设单位和质监站等单位能一次性验收合格,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致使本工程不能一次性验收合格而进行二次验收,乙方愿按劳务总价下浮3%结算。

1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工程工期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后延,乙方愿承担工程后延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

15、由于甲方原因材料供应超过3天不到位造成停工时,甲方补给乙方在场有关人员(经过甲方和现场监理认可的人数)生活费;每人每天按10元标准补偿,同时工期顺延。

16、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超过8个月以上的,其人工费用增加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7、工程工期按合同总工期执行,由于不可抗必的因素影响,建设单位进行重大设计变更和因连续停电24小时所造成的影响工期可顺延,除此之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不予顺延。

18、每次往下乱扔杂物和材料罚款500元。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清余款合同自行终止,合同中末尽之处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签定补充协议可与本合同同时使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电工承包劳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和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协议书》,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公正公平、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合同价款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工程数量:

(1) 工程内容:①修建拌和设备、锅炉基座及储油池、沉淀池的全部工作。②砌筑上料台。③拌和设备、锅炉、输油管线的安装拆除及调试。④购买沥青、石屑、碎石等原材料。⑤沥青加热、保温、输送,装载机铲运料、上料,配运料,矿料加热烘干,拌和,出料。⑥自卸车运送沥青混合料至施工现场。⑦前台清扫整理下承层,摊铺机摊铺混合料,找平,碾压,养护。⑧现场测量及试验工作。⑨内业资料整理填报并经监理签字后交甲方存档。

(2) 工程数量:本工程的图纸工程数量见附表,结算时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实际发生的工程数量为最终结果。如果发生变更或隐蔽工程,乙方应做好原始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业主批复后再按合同单价办理结算,否则,甲方不予结算。

4、承包方式:以单价形式实行承包,单价详见附表《工程项目及单价一览表》。

5、合同价款: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根据工程总工期要求,合同双方商定该工程工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2、开工前开始施工,应在开工日期 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则工期不予顺延,并由乙方承担未按时开工造成的损失。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签认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并用书面的形式确定顺延期限(但是不能作为索赔的依据):

(1) 由于施工准备的情况,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施工用地,影响进场施工;

(2) 甲方提供技术资料或进行技术交底不及时以及设计变更等影响正常施工;

(3)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影响施工。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在开工前应协助办理征地拆迁、施工用地、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用水、用电等,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2) 负责办理开工报告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及沥青混合料配合比等有关技术资料,负责技术交底工作。

(4)、对乙方下达施工进度计划并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对隐蔽工程和合同工程数量变更进行签证。

(5)、按合同规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按时组织供应,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甲方供应材料详见附表《甲方所提供材料的单价表》

(6)、开工前向乙方做好交桩工作。如果有必要,甲方可向乙方提供试验测量服务,满足乙方施工需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果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甲方提出又不加以改正,致使合同难以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直至终止合同,并视情节轻重,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从全局利益出发,在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有权对乙方的人员和设备进行统一调配和无偿使用。

(9)、对乙方在劳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对外经济活动所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

(1)、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

(2)、不得擅自将该承包的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承包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并完成甲方及业主的质量进度要求。

(4)、做好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施工用水、用电、道路、管线的'铺设、临时设施的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

(5)、根据甲乙双方初步协商,乙方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和设备,应在本合同签定后 日内全部到达施工现场,并通知甲方有关负责人到现场清点签认,同时提供相应的证书。如果乙方上述人员和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发生变动,乙方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项目经理同意,否则视乙方违约。

(6)、每月向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和施工用水用电计划。

(7)、每月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将合同履行情况上报甲方项目经理部。

(8)、自备车辆接送监理抽检。

(9)、按甲方要求上报各种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报表。

(10)、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全部工程必须达到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质量要求。

(11)、负责处理好地方关系,避免与地方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承包范围的场内外的环境不被污染,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3)、根据工程需要,负责维修施工用的照明、看守围拦和警示等施工防护设施,另外,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污染农田、鱼塘以及因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农作物污染,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费用自理。

(14)、工程竣工之后,乙方应进行场地清理平整,做到工完场清,并协助提供交工验收有关资料。在本工程未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若有损坏,应自费予以修复。

(15)、在甲方的指导下全力做好与文明施工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各种彩旗标语的安放布置、施工人员的着装要求、废渣废料的合理堆放与及时清理及施工现场的交通管制工作等,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16)、本工程所属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税、费及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与验收

1、本工程由甲方供应的材料为:向甲方提出材料书面供应计划,甲方根据乙方计划、工程进度及定额需要向乙方供应,经双方点验签证后,由乙方保管使用。材料费用在结算时按合同规定的单价计算,并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供应或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书才能用于本工程,材料由试验室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设备由设备部门验收。

3、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甲方如果发现不合格材料时,有权下达停工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凡由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乙方不得擅自变卖或挪作它用,一旦发现,按 %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赔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5、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主要材料,由乙方自行运输到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要求分项工程一次检查合格率100%,优良率9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0%,并达到甲方要求的创优目标及企业质量目标。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和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规范、标准的有效版本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甲方提供或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构件、配件、成品或半成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换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发正式书面通知书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4、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不得擅自处理或继续施工,并应及时报告甲方。

5、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返工或返修或报废处理,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担。

6、不论甲方接受的任何检查与验收,都不能免除乙方对质量的责任,任何质量缺陷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负责。

第六条 安全责任

1、甲方要求:轻伤率2%以内,重伤率3‰以内,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及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施工前应制订安全措施,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施工中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设置和佩带安全防护器材,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事故,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物损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期。

3、既有公路或地方道路附近施工,乙方必须设置施工安全员和警告标志,并确保既有公路或地方道路的正常通行。

第七条 合同的订立与履约保证

1、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双方商定的人员、设备必须足额到位(人员、设备一览表附后);

2、合同签订时,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本合同价款的履约保证金(函),即人民币 元。

3、乙方若不能按甲方开工通知书规定的最后期限将甲方要求的人员、设备全部到位,则视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影响甲方再寻求新的合作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再返还,以补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必须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工程施工计划,同时应书面报告当月计划执行情况以及超额完成或未完成计划的原因,甲方收到报告后提出意见,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交乙方执行。

2、乙方负责施工中的现场管理,甲方所交桩点,乙方必须注意保护。

3、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后的设计进行施工,若发生费用增减,则调整合同总价。

4、甲方如需变更设计,必须作出正式变更通知书,乙方予以实施,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减,则调整合同总价。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