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封建社会制度【精彩3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西欧封建社会制度【精彩3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西欧封建社会制度 篇1
就封建社会而言,中西方学者存在很大争议。西方学者对中国封建的熟悉,各有不同。一派是认为中国无封建的,这就是东方专制主义的说法 ,不过,现在它已经不大风行了。另一派是主张中国历史上有封建的,虽然他们对封建的熟悉多为政治、法律上的封建主义。中国学者都认为中国古代是存在封建社会的,但就封建社会的饿分期和定义也有很大差异。本文撇开争议不谈,只将中国古代西周时期,被中西学者所认同的中国封建社会,与西欧中世纪的封建制度放在一个可以进行比较的平台之上,来分析其异同之处。
西欧封建社会制度 篇2
1. 西欧封建社会流行的一则规矩是: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通常情况下附庸只对他的直接领主负责,封臣和封君之间没有互有义务的封建主从关系。封臣只承认自己直接受封的领主为封主。 2.西欧的封建制度与中国的封建制度,是形相近而神迥异的。它们之间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中国西周时期实行封建制度是王权强盛的反映。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⑧。周天子是全国土地和臣民的最高所有者,是天下“共主”。而西欧的封建制度却不是这样,国王以下的各级封建主都效仿国王实行分封。这样层层分封,形成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骑士的封建等级制度。等级越低,人数越多,组成一座以国王为首的金字塔式的统治结构。在这个统治结构内部,每一层的上下级之间都是领土(封君)和附庸(封臣)的关系,彼此负有义务。但是,每个领主只能直接管辖自己的附庸,不能管辖附庸的附庸,所谓“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是西欧封建社会的一条常规。实际上,每个封建主都是一个小国君,割据一方,各自为政。所以,整个西欧封建社会是分裂的,国王的权力有限,不能统治到各级封国,难为天下“共主”。 第二、中国西周的封建制度与宗法制度相联系。天子、诸侯、卿大夫的职位都由嫡长子继承。宗法制度的基本精神是以宗子为中心,依血缘关系的远近来区别亲疏贵贱,从而规定出无可改变的等级制度。所以,西周初期,“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焉;周之子孙【WWW.BAIHUAWEN.com】,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显诸侯。”而一般平民与贵族之间横亘着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西欧封建社会分裂割据,各自为政,纷争不已,所以盛行尚武之风,当骑士是莫大的光荣。从一份公元1002-1023年的有关诺曼底征服前的英国社会史料中,我们了解到:如果一个平民发展顺利,拥有属于自己的足足五海得土地,一座钟楼和一座城堡,在国王会堂里有他的席位和专职,那么,他以后就有资格获得一个武士的各种权利。……如果一个武士发展顺利,成为伯爵,那么,此后他就有资格得到伯爵的各种权利。这就是说,在当时,财产和武艺是进入贵族行列的主要依据,跟血统关系不大,很多国王的侍卫,最后发展成为贵族。因此,在西欧贵族和平民之间并没有难以逾越的鸿沟。
西欧封建社会制度 篇3
西欧封建制度是中古欧洲历史的一项核心内容,而西欧封建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西欧封建等级制度。在整个中古时期,罗马天主教在经济上占据当时西欧土地的三分之一,政治上与世俗王权分庭抗礼,在思想文化方面形成一元垄断,可谓是处于一种万流归宗的地位。城市是文明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西方文明与东方文明在许多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其根源因素有很多就是城市造成的。拜占廷帝国是一个曾经辉煌的古老文明,在如何面对新的环境挑战方面,拜占廷帝国的历史命运具有重大的典型意义和启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