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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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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

企业人事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篇1

公司原则上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业务人员、经理级以上的高管人员为不定时工作制。

员工进出公司均应打卡,考勤卡记录为有效的工作时间记录;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者,每次扣款10元;迟到、早退11-30分钟者,在10元基础上加罚1元/分钟,30分钟以上2小时内作事假1天处理,但事后必须补办手续,无正当理由的以旷工论处,2小时以上4小时内视旷工半天,超过4小时视旷工一天。

因天气、交通事故等本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以外情况,出现迟到、早退、漏打卡者,需向公司提交情况说明,经总经理核准后可不做违纪处理

●请假

因故不能出勤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日(含)以内,部门经理有权核准,前提是不能影响部门工作,请假2日以内的,还需经人力资源经理批准,2日以上3日内的,还须总裁(总经理)批准;总裁直管人员请假,须总裁(总经理)批准

请假的最小单位为2小时,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的按半天计,超过4小时的按1天计;

事假不带薪。员工请假一次不能超过3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天,超过15天的作待岗处理。

员工因病需停工休息的,须有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否则以事假处理。病假期间工资按哈尔滨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有权指定医院复诊;如无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则按事假或调休处理。

上班时间外出就诊,须事先取得部门经理的。批准,办理外出申请手续。外出时间如有医生开具的病假单,可作病假处理,无病假证明的,且超过2小时不满半天,按半天事假处理,超过半天的以一天处理;

因急事、急病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在上班后15分钟内电话告知本部门主管,返回后补办相关手续;否则按旷职论处。

请假者应做好休假期间工作安排,并保持与本部门的电话或邮件联系;

虚假请假理由属欺骗公司行为,如发现并确认属实者,予以辞退。

●加班与调休

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员工,需在工作时间以外处理事务的,不做加班论处(国定假除外);

员工如需调休,应提前1天办理调休手续,填写请假申请,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调休由总经理批准;如因紧急情况需要临时调休的,上班后15分钟内电话告知本部门主管,返回后补办相关手续;否则按旷职论处。

员工每月调休原则上不得超过2天,有特殊情况需要调休2天以上的,需报总经理核准。

调休者应做好休假期间工作安排,并保持与本部门的电话或邮件联系。

四、工资

●工资计算

公司实行月薪制,每月15日为公司发薪日,发放上月至上月末的工资;25日为提成发放日,发放上月至上月末的提成。

公司所有岗位薪金标准由基本工资部分与绩效考核奖部分组成。绩效考核部分与每月绩效考核结果直接相关,具体详见各岗位的考核办法

公司根据经营状况确定发放年终奖金,奖励金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成绩直接挂钩;

公司有权根据效益和每位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考核成绩进行适时的薪资调整;

员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的,连续工龄小于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员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大于等于2年且小于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大于等于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等于6年且小于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大于等于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工资发放

工资核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公司在以下情况可不发放或抵扣员工当月或次月工资;

1)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私自离职;个人借支未在发放工资前或离职办理时结清;

2)因员工过错给公司造成一定经经济损失,侵占公司财物。

五、福利

●企业福利(培训)

所有在职员工都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培训,培训工作由公司执行。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岗中培训,员工必须参加,培训后不合格者,不能上岗工作;

因工作需要须占用上班时间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须经人力资源部和部门经理批准;

如果员工参加公司资助的培训,劳资双方在培训前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以明确员工因接受该培训而需为公司服务的最低年限,以及员工在该年限内离职须向公司补偿培训费用的计算方法;

●企业福利(带薪假期)

年休假: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按公司规定享受带薪休假五天;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员工,每多一年递增一天,到十五天为止;员工休年假,应指定好职务代理人,按请假审批权限申请并报公司备案。需一次性休完年假的员工,需提前二十天提出申请。

转正员工可按工作地相关规定享受婚、丧、产假

婚假:女方满20周岁、男方满22周岁的员工提出结婚,均能享有3天婚假(女方满23周岁、男方满25周岁,享有10天婚假)。婚假包括公休日,婚假须在结婚登记后三个月内享用,延迟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员工休婚假10天前填写“假期申请单”,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边同有关证明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婚假必须一次用完,因故未休假的,事后不得补休;

产假:凡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假(生育、自然流产、人流),假期以医院证明为准。产假包括公休日、法定假日。产假期间的生活费和医疗费按《哈尔滨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办理;

丧假:父母、子女、配偶、配偶之父母去世,员工享有3天丧假;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配偶方),员工享有1天丧假;

工伤假:员工工伤,按黑龙江省工伤管理条例执行;

带薪假员工休假期间不享受考核工资。

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持续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职责。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务必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状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能够未请事假及个性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能够个性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

(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状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状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个性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一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个性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第十六条个性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状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者,即视为自动待岗(待岗期间无薪)。

第十六条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时,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十八条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员工档案是为每位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资料,包括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薪资、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第内补填《出差、请假登记本》

第四十条休假规定

1、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事先报主管批准,并按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经审批后,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

3、假期已满,但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也以旷工论。

4、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假期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员工3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假期由总经理批准。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4

1、总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网安全运行,强化人员行为规范化,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制定安全目标并按期按时按量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2、使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吕梁主网电网各级生产单位运行、设备管理、调度等工作的安全考核。

3、实施方案

3.1、不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3.1.1、每年年初配合安全监察部,完成对全部生产管理、运行、检修人员进行安规培训,并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上岗。

3.1.2、对新规程、文件、制度及时进行学习培训,并编制分公司实施细则

3.1.3、规范生产现场行为,对大型技改、大修工程,要求编制作业指导书来指导工作。

3.2、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3.2.1、各生产班组要对所运行维护的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特殊天气及运行状况要安排特巡,对发现的。缺陷及时进行消除。

3.2.2、加强对带病设备的监察,制定应急措施。

3.2.3、严格执行新设备投产验收工作,保证设备无缺陷移交。

3.2.4、加强设备的动态管理,按照要求对设备进行周期性检修。

3.2.5、按时完成所辖输变电设备的评级工作并上报。

3.3、不发生重大电网事故

3.3.1、严格执行各项电网运行控制要求,禁止超稳定极限值运行。电网一次设备故障后,应按照故障后方式电网运行控制的要求,尽快将相关设备的潮流(或发电机出力、电压等)控制在规定值以内。须按照电网运行控制要求进行控制的设备,应通过调度机构ems系统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并应有越限告警功能。

3.3.2、严肃调度纪律,加强调度管理,调度人员要熟悉电网的运行、潮流分配以及重大检修工作,防止误调事故发生。

3.3.3、制定电网应急预案,对电网黑启动方案要进行学习,有条件的要进行模拟演习。

3.4、不发生人员恶性误操作事故

3.4.1、加强运行人员安规两票的培训考核力度,对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4.2、加强无防装置的管理,对于存在缺陷的要及时进行完善。

3.4.3、加强变电站接锁钥匙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审批手续。

3.4.4、运行人员操作要进行全过程录音,对于无录音的视为违规操作。

3.4.5、对于大型操作,按照上级要求,相关管理人员要到现场进行把关协调。

3.4.6、各级管理人员按时对两票进行抽查,并按照要求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整改措施

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篇5

目的:为加强公司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即公司聘用的所有从业人员。

二、招聘和录用

1、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公开招聘人员,通过笔试、面试、培训择优录取。

2、各部门要招聘人员,须由部门经理上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然后交由人事部进行招聘和录用工作。

3、应聘者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本人简历等到人事部报名,并填写《员工个人档案表》。

4、应聘人员由部门经理,分管人事部笔试、面试或总经理批推后,由人事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办妥报到手续者,即成为本公司员工。

5、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缴验下列证件:

5、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正规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

5、3近期登记照五张;

5、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5前任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

5、6其它必要的证件(如资质证书,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7养老保险手册、就业登记证原件;

5、8上述证件经查验属伪造或虚假的,本公司可随时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

1、试用的目的是让员工熟悉公司的工作环境、工作流程、业务要求、公司及部门的规章制度

2、新进员工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具体时间依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决定,具体见下表: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对应关系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不超过三个月的或完成一定任务的

没有试用期

超过三个月不满一年的

不超过一个月

超过一年不超过三年

不超过两个月

三年以上的或无固定期限

不超过六个月

3、试用期间,由部门以及人事部评估员工的工作能力、表现及可信赖程度,以此决定该员工是否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注明变更日期。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和自然终止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2、1劳动合同期满的;

2、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等机关部门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

2、4公司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的;

2、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六、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告知员工理由:

1、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1、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照公司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1、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5应聘时提供虚假信息的,如未满16周岁的、***学历证的;

1、6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2、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2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6

为加强企业外用工的安全管理,规范外用工管理的程序,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和杜绝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招收外用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雇用,谁管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承担起外用工、临时工安全管理的权力和义务。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保护企业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二、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协调方式和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

三、企业雇用外用工(队)必须严格履行如下手续:

1.经济合同签订后,必须严格审查外用工(队)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经营范围;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证明书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书;该队伍的合同签订人应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该队伍特殊工种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该队伍外来劳动力持有外来人员就业证卡,手续完备方可签订合同。

2.双方签订项目经济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为主体合同的首要附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四、企业招用临时工,必须严格履行如下手续:

1.企业招用外来劳动力为临时工,必须领取外来人员就业证、卡。

2.上岗前必须由企业按岗位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由安技部门登记造册,存档备查并发放“厂内临时工安全操作证”。

3.凡从事特殊作业的临时工(电工、电气焊工、司炉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劳动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厂安技部门发放的“厂内临时工安全操作证”方可作业。

4.凡长期使用的临时工(指3个月以上)必须到区劳动局仲裁部门办理劳动合同签证手续,领取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由用工单位与临时工分别保存。

企业持《临时工劳动合同书》和“临时工签证表”到区劳动局办理《临时工安全操作证》的`发放手续。

五、企业中各用工部门对经审查批准使用的各类外用工(队)及临时工,必须及时向厂安技部门备案并报送手续复印件,企业安技部门必须随时掌握本单位外用工(队)和临时工的来源、人数、用工项目、用工期限和安全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建立外用工、临时工安全管理档案。

六、企业安技部门及用工部门要加强外用工(队)临时工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甚至处罚。要加强外用工、临时工的住宿管理,制止违章取暖和用电,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和触电事故发生。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7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人事方面的方针、政策。

二、参加由党委和行政部门主持的关于人事方面会议。

三、负责具体实施本企业选聘、录用员工工作。

四、负责定期确定符合专业技术职称晋级人员。

五、负责起草全公司干部及管理人员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定期向公司领导班子提出对干部的奖惩,提职或免职建议。

七、负责抓好全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每年对全公司中层干部签定聘任合同。

九、协调好本部门与其他科室相关工作。

十、做好本部门全年工作计划,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8

一、公司着眼于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对每位员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提供充分的机会,使每位员工都能开发出自己的潜能,更好地实现个人自我职业发展。

二、培训形式包括:

1、岗前培训。新入职员工在到岗前要接受人力资源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使新员工了解企业的历史、发展、前景、企业精神,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政策等,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培训。

2、在岗培训。在岗员工每年要进行1-2次的培训,培训不仅着眼于员工知识与技能方面的补充或提高,而且要培训员工的'新观念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3、资格培训。 公司在开拓新项目时,需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通过适当的教育培训项目或课程,使员工获得相应的任职资格或技术等级。

三、员工培训方式

1、集中和日常培训相结合;

2、外派和聘请专家培训相结合。

(1) 因工作需要,必须参加国家、省、市、区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班的,须经各部门领导核准后,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常务执行总裁批准。

(2) 外派培训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

(3) 外派培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培训教材、结业证书复印件、文件及成绩单等交人力资源中心归档,统一管理。

(4) 外派培训人员应将培训内容视需要整理成册,向部门或公司有关人员适当传授。

四、培训实施步骤

1、每年经济工作会议后,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员工培训计划,经各部门领导核准后,报人力资源中心。

2、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总体目标和各部门培训计划编制培训大纲,制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各部门临时追加培训计划,须填写《培训追加计划表》,部门领导核准后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经常务执行总裁批准,列入本年度培训计划。

五、人力资源中心是公司职业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培训活动计划,并负责处理与社会有关部门在职业培训方面的有关事宜。

六、凡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员工在接受培训前均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

七、经公司批准参加的培训,培训费可以报销,工资待遇不受影响;订立培训合同的,按合同条款执行。

八、员工的各类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记录在案,并作为员工奖励、晋升的一个重要条件。

九、培训档案

1、培训实施后必须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由参加培训人和人力资源中心共同建立。

2、培训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培训计划;

② 培训人员花名册;

③ 考试、测试卷;

④ 培训成绩单;

⑤ 培训教师、教材情况;

培训总结

⑦ 培训成果报告。

3、培训档案由人力资源中心定期转入公司档案室。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9

1、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现状及年度经营发展需求,拟订公司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向人事行政部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2、根据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订包括招聘、劳动合同、培训、薪资、社保、绩效考核、员工关系管理、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等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操作程序,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系统化。

3、负责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人力资源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包括:员工入职/离职与任用、员工报酬、员工培训与教育、社保处理、员工的绩效评估、处理员工咨询和劳动争议等等。

4、贯彻执行各类人事管理决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定期向公司报送各类人事、劳资、培训等相关方案和报表。

5、合理营造企业自身的文化和精神,提高团队进取协作精神。

6、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任务。

企业人事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篇10

一、出勤要求:

1、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违者给予当事双方经济处罚。

2、员工因工作无法到公司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进行说明,以便其补充登记。

3、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4、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考勤分出勤、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考勤表汇总至办公室。

二、出勤时间:

1、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

2、每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

其中12:00~13:30为午餐时间。

三、考勤制度:

1、部门员工因事、病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2、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到岗,须在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

3、员工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门经理派驻;一天以上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4、请病假三天者,须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须提交假条给部门负责人。

5、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半天无故不到视为旷工一天。

四、管理规定:

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领导视工作需要,进行调休。

3、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4、员工享受带薪直系亲属丧假3天。

5、员工享受带薪工资病假半天。

6、员工请事假并获得批准,扣发当天伙食补贴。

7、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

计算公式为:全部薪金所得÷22×实际请假天数

8、迟到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5元;二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10元;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岗位二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月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9、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予以除名。

10、一经发现代替打卡,扣发当事人双方本月基本工资50%;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11

1、负责全体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新进员工试用期的跟踪考核,晋升提薪及转正合同的签订并形成相应档案资料。

3、负责员工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分析汇总调查结果,形成结论上报。

4、负责统计汇总,上报员工考勤月报表,处理考勤异常情况。

5、负责员工绩效考核资料的定期统计汇总,上报,并对绩效考核的方式方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员工薪酬发放的异常处理和薪酬政策的跟踪调查,提供相应的报表和资料。

7、负责员工技能培训方案,技能测评的督导与跟进。

8、负责完成公司人事工作任务,并提出改进意见。

9、负责公司人事文件的呈转及发放。

10、负责草拟,解释公司的福利保险制度,组织办理入保手续,联络退保,理赔事务。

11、协助人事行政经理处理人事方面的其他工作。

12、协助招聘主管进行员工招聘的面试,负责报到及解聘手续的办理,接待引领新进员工。

13、工作对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

企业人事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篇12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 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 08:30--11:30,下午 14:30—17:30 2、 (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天上下班 4 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 8:30 和 14:30 前,下班时间 11:30 和 17:30 后打卡; 3、 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 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

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

公出视为出勤状态。

如 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 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 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

若每周内综合事 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情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

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 进行处理。

第三条 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

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情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

若不能证明有在司情况,则计为旷工。

第四条 迟到、早退 1、 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 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

迟到次数每达到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 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 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必须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 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

注: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

第五条 旷工 1、 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达到一小时以上。

2、 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情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情况)。

3、 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

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第六条 考勤核对 1、 综合事务部每月 1 日统计考勤情况。

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 11:00 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 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 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 每月 2 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 2 日时间内反馈问 题,以便及时调整。

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第七条 1、 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

(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 务部统计并通告) 2、每月旷工处罚金原则上不超过薪资的 10%。

第三章 请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 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 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 3 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 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 100%扣除薪资。

5、 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 5 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 15 天。

第二条 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 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 10 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 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 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提供病假证明;连续请 5 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提供医院开 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

否则按事假计。

4、 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 60%。

5、 连续请病假时间 15 天以上的另行处理。

第三条 婚假 1、 因本人结婚且达到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

一般婚假 3 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 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 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 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

第四条 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

丧 假假期为 1-3 天。

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情况酌情给予 1-3 天的丧假。

职工在外地的直系 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 假。

第五条 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 产假&陪产假 A、 符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 158 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提供医院的相关证 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 女员工怀孕第 1—8 个月,可享受 1 天产检假;怀孕第 8 个月以上,可享受 2 天产检假; 天数可以是当月累积的 1 天或者 2 天;申请产检假需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未提供者按事假进 行处理。

D、 男员工给予 10 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 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 产假薪资 A、 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 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 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 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 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 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 产假续假 A、 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

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 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 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 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 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提供“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 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 带薪年休假 1、 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 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 5 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 10 天; 已经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3、 员工享受的年休假可以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

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

原则上不接 受直接申请。

4、 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 12 月 31 日)安排。

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 内。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历年)第一天(1 月 1 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新 历年)年末最后一天(12 月 31 日)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条 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 予以辞退。

第八条 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 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

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 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习,以上两种情况计为出差。

第十二条 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全勤奖励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 100 元。